作者: 愛永 on August 31, 2003 at 15:33:31:
加入以下討論: 散會囉! 作者是 招弟 on August 31, 2003 at 13:58:10:
招弟:
招弟混了五年還再混喲! 我被妳這篇”跳過”給深深感動了!呵呵! 這時就應了”紙短情長”那句話啦! 五年時間,我在這兒也是虎頭蛇尾,有點心虛 不過,現在還能看到當初熟悉的朋友 一切可說是有始有終,圓圓滿滿囉! 希望妳一切都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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